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时代价值
作为校企合作办学的理想形态,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国家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顶层政策的“深度设计”,也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现,理应成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路向。
第一,是彰显职业教育类型价值的内在要求。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已走上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快车道,职业教育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亟待以类型定位为逻辑起点,由一元结构走向跨界的双元结构办学格局。双元主体最直观的外在表现就是办学上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上的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校企命运共同体能够充分彰显职业教育类型价值,通过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相互激发。
第二,是增强职业学校人才供给适应性的基本路径。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需要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进取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实践一线所面临的技术难题、工艺难题,将大量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校企命运共同体把企业生产实践或技术革新项目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能够更加高效地响应产业发展需求变化,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规格和质量的要求。
第三,是激活行业企业参与内生动力的必由之路。校企合作是应然的,但不是天然的。作为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要改变“一头热”的现状,关键是要找到双方损益的平衡点。校企命运共同体正视企业的利益诉求,可以帮助企业获得人才利益、经济利益、政策利益、社会利益,在有效调动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同时,也能使学校获得深度的、可持续的校企合作。
加快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推进
校企命运共同体为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迈向深入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亟待职业教育实践者把对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认识转化为实践路径,打通校企合作“最后一公里”。
第一,搭建实质性的共同体平台。校企命运共同体的组织形态丰富多样,但核心是搭建起实实在在的校企合作组织平台,真正把校企命运共同体视为一种战略行为,而不是短期的迎合或权宜之计。平台建设要注重一体化提升和实质性融合,把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科技攻关、企业服务、学生创新创业等功能有机结合,打造集“产、学、研、训、创”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组织平台。
第二,生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校企命运共同体是以强烈而持久的“契约”为基础的团结合作。除了要具备固定的场所之外,还应发挥组织合力形成以平台为依托、项目为牵引、人员双向流动的组织架构,通过理事会、管委会等管理模式,构建拥有决策、执行和咨询三层功能的职权体系;建立基于校企共同目标的制度遵循,规范共同体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标准和细则,确保各成员主体履行职责。随着合作的深入,学校还可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等股权合作方式与企业共同开展市场化的独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