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
(八)完善工作机制
24.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
坚持党对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域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选优配强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对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和省级“双高计划”建设项目高职院校领导班子参照普通本科高校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25.建立部省协调推进机制
设立由甘肃省省长和教育部部长共同担任组长,分管副部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组建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省教育厅厅长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教育部提出支持政策清单,甘肃省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各市州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各职业院校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26.激发各方改革动力
建立甘肃省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加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干部队伍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职业院校大胆试、大胆闯,攻坚关键领域改革。每年度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市、县评选工作。研制职业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27.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投入与保障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专业大类调研论证培养成本,提高装备制造类及其他艰苦行业、紧缺领域相关专业拨款标准。对标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完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九)调适发展生态
28.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待遇
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职称评审与职级晋升制度。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评选甘肃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和陇原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