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弱电、消防火灾报警安装工程监理细则(1)二、监理工作流程
1.参加图纸会审,核查电气图纸与土建、水卫、暖通等有无交叉矛盾之处,提出监理审图意见。
2.督促并审查施工单位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电气上岗人员及其上岗证件,核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检验仪表设备、工具的数量、型号规格及有关证件。
3.按进度督促并核验施工单位报验的电缆、电线、母线、接地体材料、避雷针型号规格等与图纸设计是否相符;核查电气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技术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和有关标准,必要时现场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电气性能测试。
4.现场验收施工单位制作的零部件、预埋件和隐蔽工程,并进行隐蔽验收单签证,零部件制作认可;对电气设备进行开箱检查,检查配电柜、箱、灯具的型号规格、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备件是否完备,并进行外观检查;现场检查土建的配合施工部分是否满足安装条件,预留、预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述检查合格后给以认可,不合格通知相关单位不予使用,并督促退场、返工、并做好相关记录或标识。
5.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按规范施工,督促施工单位的自检自评工作并按相关要求规定报验,监理师进行中间验收签证,不合格时监理师下达“监理通知单”,令其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监督施工单位的电气性能测、调试工作,记录测、调试过程和情况。
7.参加竣工验收,审核竣工技术资料,对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电气、弱电、消防火灾报警安装工程监理细则(1)三、监理依据
1.监理合同与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图纸;
3.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
4.监理规划书和本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5.如下技术标准:
(1)《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4)《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98
(5)《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
(6)《供配电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7)《低压配电系统施工规范》
(8)国家有关电气材料、设备的产品技术标准
(9)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
(10)本工程涉及的其它规范、标准、图集、法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电气、弱电、消防火灾报警安装工程监理细则(1)四、主体施工过程安装监督
1.施工前认真熟悉图纸,吃透设计意图,并与土建图、水、暖通图纸进行核对,避免施工中出现“交叉撞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