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系统的工程验收就由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本地区的系统管理部门的代表组织验收小组,按竣工图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2)各工程项 ...
1)工程说明
2)综合系统图
3)线槽、管道布线图
4)设备配置图
5)设备连接系统图
6)设备概要说明书
7)设备器材一览表
8)主观评价表
9)客观评价表
10)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1)其他记录及有关文件或图纸
竣工验收文件应保证质量,做到内容齐全,标记详细,书写清楚,数据准确,互相对应。
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签署验收证书。
6、竣工验收
智能建筑工程中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的验收应按照《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B308—2003)的规定执行。
以管理为主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竣工验收按《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则》(GB50339—2003)的规定执行。
竣工验收应在系统正常连接投运时间1个月后进行。
系统验收的文件及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说明,包括系统选型论证、系统监控方案和规格容量说明、系统功能说明和性能指标等。
2)工程竣工图纸,包括系统结构图、各子系统原理图、施工平面图、设备电气端子接线图、中央控制室设备布置图、接线图、设备清单等;
3)系统的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
4)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5)设备及系统测试记录;
6)相关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设计变更单等。
必要时各子系统可分别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验收记录,签署验收意见。